注意!梅州这2款饮用水抽检不合格!快看你家有没有?

时间:2024-11-05 18:36:53 来源:时讯视界

掌上梅州讯   近日,注意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梅州通告。


根据2020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用水有没肉制品、抽检饮料、不合酒类、格快水果制品、注意速冻食品、梅州糕点、款饮食用农产品等8类食品1014批次样品。用水有没j9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检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95批次、不合不合格样品19批次,格快检出微生物污染、注意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

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韶关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康友食品有限公司铜梁分公司生产的野山椒凤爪(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深圳市扬帆威志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酱香鸭锁骨,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标称东莞市明大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森山泉饮用纯净水和博登湖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标称梅州晋提源有限公司2020年7月16日和2020年7月18日生产的大熙客龍硒泉(天然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标称梅州晋提源有限公司生产的仙甜名泉天然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不合格项目警示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致病菌,铜绿假单胞菌的分布很广,在土壤中、空气中、人体的皮肤表面、动物的毛皮面以及呼吸道和肠道都有它们的繁殖体。人和动物感染伤口时形成绿色脓液,对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较大健康风险,容易引起急性肠道炎、脑膜炎、败血症和皮肤炎症等疾病。GB 8537-2018中规定饮用天然矿泉水中的铜绿假单胞菌最大限量为0,0,0,0,0CFU/250mL。

(六)东莞市家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森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沐雪蛋糕(香蕉牛奶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七)阳江市南大西平廉价商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深圳市味的传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每日坚果鸡蛋沙琪玛,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八)高新区旺辉商行第二分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隆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咸味绿豆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农药残留问题

(一)曾永华(广东省揭阳市莲花市场)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和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东莞市石碣成润蔬菜批发行销售的指天椒,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东莞市中堂海燕水产品批发部销售的虾蛄和三点蟹(红星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东莞市中堂尚勤蔬菜档销售的线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揭阳市榕城区捷龙百货购物商场销售的标称揭阳市祥兴茂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炭香烤肉(猪肉脯)(蜜汁味烤肉),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广州市白云区太和生之隆食品综合店销售的标称揭西创发食品厂生产的黑加仑味李果,苋菜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其他指标问题

(一)东莞市东城大盈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惠州市中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铁勺粏(月亮粑),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清远市清城区恒信商行销售的标称东莞市恒峰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南瓜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这些不合格产品,目前都怎么处理呢?

目前,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编辑:杨乔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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