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扎实推进“1+9+N”行动专项 推动市县镇村“四级联创”
掌上梅州讯 在新一轮创建周期,梅州我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资格,扎实平远县、推进AG超玩会蕉岭县获得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资格。行项推县镇为进一步提升创建的动专动市覆盖面和实效性,我市制定印发《梅州市精神文明创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村级扎实推进“1+9+N”行动专项,联创推动市、梅州县、扎实AG超玩会镇、推进村“四级联创”,行项推县镇持续推进文明村镇、动专动市文明单位、村级文明校园、联创文明家庭创建。梅州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是精神文明创建的龙头工程,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化进程顺利推进的重要途径。
全国文明城市是对一个城市文明创建工作成效的最高评价,是反映一个城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综合发展成果的最高荣誉,是社会普遍公认的综合性强、含金量高、公信力大的城市荣誉称号。
2005年以来,中央文明委每三年评选表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经过多年实践,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形成了一套科学规范、标准严格、实用有效的评选制度和评选办法,确保评选结果经得起群众和实践检验。在三年创建周期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择优推荐一批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城区,中央文明办每年对提名城市、城区组织第三方测评,以三年测评加权平均成绩作为评选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城区的基本依据。根据城市类型和工作实际,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分为省会(首府)和副省级城市,地级城市,县级市和县,直辖市城区4个组别,中央文明办分组别进行测评排名,从每个组别中择优选取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城区。
为客观评价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成效,中央文明委颁布《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作为评选全国文明城市的主要依据。为突出文明城市创建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全国文明城市的美誉度、公信力,中央文明委颁布《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从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生态环境保护、诚信建设、创建工作机制等方面确定具体负面清单项目,针对不同性质的问题从轻到重分别实施罚扣测评分数、通报批评、停止全国文明城市资格一年、取消提名城市参评资格、取消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等惩戒办法,划定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底线”和“红线”。通过建立这种“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有力督促了全国文明城市和提名城市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确保了文明城市创建的质量和水平。
梅州日报记者:朱庆强
编辑:那叶赫
- ·举报有奖金!应急管理部公布4起安全生产举报案例
- ·3月1日起我市禁渔4个月
- ·我市部署今年科协工作
- ·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
- ·银杏、板栗种植技术教学|绿美广东,村落子种果树
- ·时政简讯(2.22)
- ·快讯丨市委党校举行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
- ·手绘海报|从“经济通道”走向“通道经济” 联动发展拾级而上
- ·方榕出任中兴通讯董事长
- ·市纪委监委召开纪检监察系统述职评议会和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会
- ·我市去年外贸进出口额创历史新高
- ·市领导到覃塘区调研政法维稳信访等工作
- ·2024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初评结果揭晓!共20个项目入围
- ·快讯丨我市组织参加全区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 ·市达开灌区和东平灌区获评为国家级节水型灌区
- ·“文化旅游推广大使带你游贵港”系列节目在我市录制